凭什么军婚不许离婚
军婚受到法律保护,不允许随意离婚,主要原因如下:
国家保护:
军婚被视为受国家保护的特殊关系,军人婚姻不仅关系到军人个人的幸福,也关系到国家的形象和利益。
军人职业特点:
军人的职业具有特殊性,他们常常需要执行任务,长期处于高压和危险环境中,因此军婚需要更多的稳定性和支持。
法律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必须征得军人同意,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军婚的特殊保护,确保军人不会因婚姻问题而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或社会舆论的压力。
重大过错例外:
即使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但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另一方仍可以要求离婚。这体现了法律在保护军人婚姻的同时,也兼顾了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调解和冷静期: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注重调解,尽量促成双方和好。如果调解无效,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并给双方一个冷静期,以便双方重新考虑婚姻问题。
综上所述,军婚不允许随意离婚,主要是为了维护军人的权益和国家的稳定,同时兼顾了婚姻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特殊情况下,如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法律也提供了相应的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