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单位需要哪些资料
注册单位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公司名称 :需要事先准备5个以上公司的备选名称。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复印件
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
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新站区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行核对。
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原件
如果注册资金是客户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公司法人是外地户口在新站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注册,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
全体股东的出资比例:
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
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主要经营什么,有的范围可能涉及到办理资质或者是许可证。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在有些地区或情况下可能需要。
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需要提供法人、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股东分配比例:
明确各股东在公司中的股份分配。
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额。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场地使用说明:
提供公司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及使用说明。
验资报告或者银行询证函:
用于证明公司注册资本的实缴情况。
公司注册登记申请书: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的正式文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果委托代办)。
住所使用证明,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应资料,如自有房产的房产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租赁房产的则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以及租金发票等。
涉及前置经营范围的需提交前置许可证。
建议在准备这些资料时,仔细检查每一项,确保符合当地工商部门的要求,以避免因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而导致注册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