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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单位需要哪些资料

注册单位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公司名称 :需要事先准备5个以上公司的备选名称。

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复印件

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

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新站区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行核对。

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原件

如果注册资金是客户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公司法人是外地户口在新站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注册,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

全体股东的出资比例:

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

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主要经营什么,有的范围可能涉及到办理资质或者是许可证。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在有些地区或情况下可能需要。

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需要提供法人、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股东分配比例:

明确各股东在公司中的股份分配。

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额。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场地使用说明:

提供公司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及使用说明。

验资报告或者银行询证函:

用于证明公司注册资本的实缴情况。

公司注册登记申请书: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的正式文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果委托代办)。

住所使用证明,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应资料,如自有房产的房产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租赁房产的则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以及租金发票等。

涉及前置经营范围的需提交前置许可证。

建议在准备这些资料时,仔细检查每一项,确保符合当地工商部门的要求,以避免因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而导致注册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