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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怎么清算

亏损企业进行清算的一般步骤如下:

提出破产申请

亏损企业或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企业自己申请时,应提交破产申请书、企业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等材料;债权人申请则需提供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债权性质种类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等。

法院受理审查

法院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则裁定受理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企业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债权申报与确认

法院会确定债权申报期限,债权人在期限内申报债权。管理人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无异议后由法院裁定确认。

资产清算与变价

管理人对企业财产进行清算,将非货币财产进行变价出售,尽量实现财产价值最大化。

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

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税款等,最后清偿普通债权。如果还有剩余财产则分配给股东。

破产程序终结

财产分配完毕后,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企业登记机关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建议

提前规划:企业应尽早评估自身的财务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财务问题,避免走到破产清算的地步。

专业咨询:在提出破产申请前,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财务顾问,以确保所有程序和文件符合法律规定,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方利益。

透明沟通:与债权人、员工等各方保持沟通,确保他们了解破产清算的进展和结果,减少误解和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