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到底多久
女职工的产假时间主要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具体规定如下:
基本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情况:
难产的情况下,产假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流产情况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此外,各地还有一些特殊规定:
山东省: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
广东省:女职工生育享受178天产假,其中包括98天的基本产假以及80天奖励产假。
深圳市:按照广东省的标准执行。
上海市: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者子宫外怀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45天的产假。
江苏省:怀孕2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给予不少于20天的产假;3个月以下,给予30天的产假;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的,产假42天;7个月以上的,产假98天。
安徽省: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因此,女职工的产假至少为98天,具体天数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企业,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