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职权主体是什么
行政职权主体通常指的是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承担由行使职权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具体来说,行政职权主体包括:
1. 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相关组织法设置的,负责国家行政事务的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
2. 特定社会组织: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行使一定行政职权的组织。
行政主体的特征包括:
是社会组织,而非个人。
拥有行政权力,能独立行使职权并承担法律责任。
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行政职权主体在行政执法中,如行政处罚,可以委托符合特定条件的组织实施,但委托的组织实施的行政处罚权不能超出委托机关法定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