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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斥期间有哪些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它包括法定除斥期间和约定除斥期间。以下是除斥期间的一些具体情形:

合同的解除和撤销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自行为成立之日起超过1年不行使则消灭。

相对人催告后法定代理人追认权的行使期限为1个月。

相对人催告后被代理人追认权的行使期限为1个月。

债权人对侵害行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1年和5年。

解除权行使期限

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不行使则权利消灭。

其他特定权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权利的期限为5年。

买受人对买卖标的物异议权行使的期限为2年。

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断、中止和延长。一旦起算,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权利,否则权利将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