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斥期间有哪些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它包括法定除斥期间和约定除斥期间。以下是除斥期间的一些具体情形:
合同的解除和撤销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自行为成立之日起超过1年不行使则消灭。
相对人催告后法定代理人追认权的行使期限为1个月。
相对人催告后被代理人追认权的行使期限为1个月。
债权人对侵害行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1年和5年。
解除权行使期限
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不行使则权利消灭。
其他特定权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权利的期限为5年。
买受人对买卖标的物异议权行使的期限为2年。
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断、中止和延长。一旦起算,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权利,否则权利将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