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工作收入证明怎么开
换工作收入证明的开具方式如下:
在职员工
向当前工作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财务科申请开具收入证明。
证明中需包含员工姓名、入职日期、岗位、身份证号、公司联系方式、收入证明用途等信息,并加盖单位的财务章或公章。
自由职业者或无固定工作单位
向税务局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以证明个人收入情况。
刚毕业的学生
向学校申请开具学历证明和成绩单,以证明学历和学业情况。
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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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收入证明
兹证明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系我公司正式工作人员,任XXXX职务。其本人税后月收入为人民币XXXX元(大写人民币XXXX元),特此证明。
本公司保证上述证明真实有效。
公司盖章: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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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收入证明必须盖鲜章,复印件无效。
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财务章或公章,且为圆章。
收入证明仅用于证明员工的工作收入情况,不作他用。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您可以顺利开具换工作的收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