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需要哪些材料
企业注销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 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 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 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 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9.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10.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