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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容留妇女

容留妇女是指 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具体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提供场所:

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安排专供卖淫的处所或其他指定地方,如长期居住地、暂时租住的房屋、借得的亲朋好友住居等。

其他便利条件:

包括提供需要的物品、用具及其他一些条件,如为他人卖淫把风望哨等。

容留妇女卖淫的行为不仅包括提供场所,还可能包括其他形式的帮助和支持,如提供信息、介绍嫖客等。

在法律上,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是违法的,并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容留妇女卖淫罪不仅限于女性,也包括男性。此外,如果容留妇女卖淫并伴有虐待、侮辱妇女等其他行为,可能会构成更严重的罪名。

建议在涉及此类问题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