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立案要准备什么
诈骗立案需要提供以下证据和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
报案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是单位报案,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代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并加盖公章、经手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案件经过材料
书面报案材料,详细描述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等信息,包括诈骗分子如何实施诈骗行为、自己如何陷入骗局及遭受的具体损失情况等。
如果转账次数多、时间跨度大,建议制作一份资金流向总表格,按时间顺序列出每笔转账的时间、金额、转出账户、转入账户及转账理由等。
诈骗行为证据材料
沟通记录:聊天记录,包括微信、QQ等社交软件的聊天记录截图,特别是涉及诈骗相关话题、承诺、诱导等内容的部分。
通话记录和录音:与诈骗分子的通话记录和电话录音,录音内容应清晰可辨,能够证明诈骗行为的存在。
短信和邮件:诈骗分子发送的短信、邮件等,保留原始信息并打印出来。
交易凭证:转账记录,包括银行转账流水、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转账截图或下载的转账记录。
其他相关证据
证人证言:了解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司法部门或相关人员提供的陈述。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辩解与供述:犯罪嫌疑人就其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进行的口头陈述或认罪行为。
鉴定意见:专业鉴定机构或专家对案件中的某些问题或物品进行鉴定后得出的结论。
侦查笔录:包括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过程中所做的记录。
音视频与电子数据:如监控录像、录音等电子形式的数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报案时,应尽可能全面提供上述证据和材料,以便公安机关能够及时展开调查。同时,报案人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提供所有可能有助于查清事实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