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贷款怎么申请
申请质押贷款的一般流程如下:
签定认购书
客户与已和银行签约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认购书,并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交纳首期购房款。
办理申请
客户到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包括交验个人资料、交纳各项费用、填写法律文件。
贷款审查
律师事务所对客户申请进行初审,之后由银行进行审批。若审查不合格,退回客户资料和所收取的费用。
其他法律手续
律师事务所代办保险、公证及抵押物的抵押登记、备案。
贷款的发放
银行将贷款款项划至开发商账户,并通知客户开始供楼。
申请条件
已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银行认可的偿还计划。
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原应付贷款本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
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
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制度健全,主要经济和财务指标符合银行的要求。
按《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核定,原则上信用等级必须为A级(含)以上。
申请材料
贷款申请审批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若以第三人所有质物作质押,还需提供第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
根据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特定资料。
注意事项
质押物必须是合法、有效的财产或权利,如未到期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凭证式国债或可质押本外币理财产品等。
质押率通常本币不超过95%,外币不超过90%。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期限利率和调整方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