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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性质有什么

工会的性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阶级性:

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代表和维护广大职工的利益。它起源于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斗争,是无产阶级的组织形式之一。

群众性:

工会是职工群众的组织,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只要是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都有权参加和组织工会。

自愿性:

结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工会是社会团体,必须遵守这一原则。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组织,按照自愿的原则由职工参加或组织起来。

法律性质:

工会的一般法律性质是社团法人。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在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也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独立性:

工会具有自身独立的组织体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据《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代表性:

工会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综上所述,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具有阶级性、群众性、自愿性、法律性质和独立性,并代表职工的利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