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验收需要哪些资料
报验收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竣工验收备案表:
由建设单位填写并盖章。
工程概况表:
详细记录工程的基本信息。
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
由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项目主监员签名,并详细填写参建各方验收人员名单。
单位证明书:
由建设单位交施工单位填写,并经各负责主体签字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提交至备案部门。
整改通知书:
记录质量监督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施工管理资料:
包括施工日志、质量检查记录等。
工程保修书:
由施工单位签署,承诺对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质量合格文件:
由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
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证明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合格。
施工设计图、施工报告、检查建议文件:
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施工和检查情况。
监理部门的评估报告及检查报告:
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的评估。
消防和环保单位验收的报告:
证明工程符合消防和环保要求。
工程开工许可证:
证明工程已经获得开工许可。
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完成证明:
证明工程已按设计和合同约定完成。
工程技术经济资料:
包括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用地批准文件、设计图纸、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进场检验报告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例如规划许可证、环保验收报告等。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例如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建议提前准备好上述资料,并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整理,以确保验收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