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部门有权冻结房产
有权冻结房产的部门主要包括:
人民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保障将来判决的执行,可以依职权或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措施。
人民检察院:
在特定情况下,如对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检察院也有权对涉案房产进行冻结。
公安机关:
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为了追赃等需要,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冻结涉案房产。
税务机关:
对于未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有权申请冻结其名下的房产。
监察委员会:
在涉及公职人员的相关案件中,监察委员会可以依法对不动产实施查封等措施。
房产交易中心:
在房产交易纠纷中,房产管理中心可以冻结房产证。
其他行政部门:
如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等,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依职权对房地产实施查封。
需要注意的是,对同一房产不能进行重复查封,且查封措施需依照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办理相应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