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免予刑事处罚
免予刑事处罚,是指 因犯罪情节轻微而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一种处理方式。具体来说,免予刑事处罚是指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考虑到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没有造成严重危害,从而决定免除其刑罚处罚,但仍会给予有罪宣告。
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包括:
犯罪情节轻微:
行为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对社会的危害不大,不需要判处刑罚。
自首或其他情节: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其他可以酌情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追诉时效期限已过:
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已过,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他特定情形:
如被赦免、不符合告诉才处理的告诉程序、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等。
需要注意的是,免予刑事处罚并不意味着行为人的行为没有法律责任,而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的一种处罚方式。免予刑事处罚的决定需要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审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