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是什么罪名
垄断行为在特定情况下会涉嫌刑事犯罪,具体罪名包括:
非法经营罪: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经营者违反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垄断协议罪:
若经营者之间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如固定价格、划分市场、限制产量等,排除、限制竞争,可能构成垄断协议罪。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罪:
当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却滥用该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等,损害竞争的,构成此罪。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罪: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也属于非法垄断行为,可能构成此罪。
需要注意的是,垄断行为一般首先属于行政违法行为,若情节严重,才会构成刑事犯罪。具体罪名及处罚需要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