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强险
实行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 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以下是交强险强制购买的原因:
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交强险能够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为受害人提供必要的经济赔偿,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从而减轻受害人的经济负担。
减轻肇事方经济负担:
通过强制购买交强险,能够降低肇事方因事故需要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避免因支付能力有限而导致受害人得不到及时赔偿的情况。
提高三责险投保面:
交强险的实施可以提高其他商业责任保险(如三责险)的投保率,从而更全面地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权益。
维护社会稳定:
交强险具有社会管理职能,通过强制投保和承保,能够减少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经济纠纷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交强险制度的实施还有助于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促使他们更加谨慎驾驶,从而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法律强制性:
交强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保险,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购买,未投保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这种强制性确保了保险覆盖的广泛性和及时性。
综上所述,交强险的强制购买是为了通过国家法律手段,确保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获得及时和基本的保障,同时减轻肇事方的经济负担,并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和保险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