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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上要写什么

离职证明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

明确指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

详细记录劳动者离职的具体日期。

工作岗位:

列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担任的职位或工种。

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说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数。

在职期间表现:

可以简要描述劳动者在职期间的工作表现,如“工作努力,无不良工作表现”等,但应注意避免涉及负面评价。

离职原因:

简要说明劳动者离职的原因,如“个人原因”、“家庭原因”等,但应避免涉及与事实不符或可能引起纠纷的内容。

其他必要信息:

如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以便其他用人单位或社保部门核实信息。

公司公章和日期:

证明书应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并注明开具证明的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离职证明应当客观、真实,避免包含任何可能损害劳动者权益或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如果劳动者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不能胜任工作等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这些情况可以在离职证明中注明,但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使用侮辱性或歧视性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