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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如何自首

单位自首是指犯罪单位在实施犯罪之后至归案之前,出于其集体的意志主动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该单位实施了特定的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行为。具体而言,单位自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自动投案

单位集体决定派员自动投案;

单位负责人决定亲自或派员自动投案;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

如实交代犯罪事实

自动投案的单位必须如实交代其实施的全部罪行;

参与实施单位犯罪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必须如实供述其个人所实施的罪行以及其他参与人员的罪行。

依法接受审查与裁判

犯罪单位必须依法接受法院的审查和裁判;

对于自首的犯罪单位,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若犯罪较轻,可以免除处罚。

代表单位意志

自首行为必须代表单位的整体意志,以单位的名义进行;

如果单位内部在自首问题上有异议,适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