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规定公民有什么自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公民享有以下基本自由: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包括不受非法逮捕、非法拘禁,以及人格尊严、住宅和通信自由的保护;
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社会经济权利,如劳动权利、休息权利、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妇女保护权,确保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这些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