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书指什么
催告书是指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义务时,由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发出的书面催告,旨在督促当事人履行特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催告书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包括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行政决定的主要内容:
包括行政决定的具体要求、履行期限等。
催告的事项:
明确当事人需要履行的具体行为。
履行期限:
规定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
后果说明:
告知当事人如不履行义务,将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送达方式:
催告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催告书在法律上具有以下作用:
提醒和督促:
通过催告书,行政机关可以提醒当事人其法定义务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
保障行政决定的执行:
如果当事人在催告书送达后仍未履行义务,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催告书与律师函不同,律师函是律师受委托人委托,向相对人发出的催促其履行一定行为的书面表达,而催告书是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正式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