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首页 > 常识 >

转租需要办什么手续

房屋转租需要以下手续:

取得出租人同意

承租人必须先征得原出租人的同意,否则原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签订房屋转租合同

转租双方当事人(即承租人和次承租人)需要签订一份房屋转租合同。

登记备案

双方当事人需要在签订转租合同后的15日内,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所在辖区的房地产交易所或农场管理局进行登记备案:

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声明或已经过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证明文件。

完整的房屋转租合同。

转租的承租方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者是企业、其他组织的合法登记注册证明。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总结:

房屋转租需要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并签订转租合同,随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登记备案。这些手续是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