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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机关什么意思

移送司法机关是指 将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通过非司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以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过程。这个过程通常发生在案件经过纪律检查部门或行政执法机关的调查、审查或处理后,认为案件已经涉及到违法犯罪,需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移送司法机关意味着:

案件线索的移交:

将案件从非司法机关(如党的纪检监察组织、行政执法机关等)移交给司法机关(如法院、检察院等)。

追究刑事责任的启动:

移交司法机关后,将启动司法程序,由国家公权力的强制力开始追究案犯或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定罪处罚的待定性:

移送司法机关并不意味着已经定罪,定罪处罚将以法院的最终判决或裁定为准。

中国的司法机关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其领导的律师组织、公证机关、劳动教养机关等。

因此,移送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正、打击犯罪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