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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怎么外调

入党外调的基本程序如下:

由所在单位的党委开介绍信

有两名正式党员拿着单位所开的介绍信,到该同志的主要社会关系那里去调查。

如果该同志的亲戚在企事业单位,直接到单位的党委办理。

如果该同志的亲戚在农村,需到乡镇党委办理,程序是先到该乡镇党委说明调查的人员,乡党委将介绍信换成当地的介绍信,然后拿着新介绍信到该同志的村党支部,找村支书将证明材料盖章后,再到乡镇党委盖党委章。注意,不论到哪里,最后都必须盖党委的章才符合要求。

正确办理函调和外调的手续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函调或外调手续。

县(市、区、旗)委、直辖市和省辖市的区委,或相当于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军队团或相当于团级以上的政治部门均可直接互相发函索取调查证明材料。

地方县级以下党组织,军队团以下的党组织,需要调查或索取证明材料时,不论是函调还是派人调查,均必须通过县(团)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发函和开具介绍信,并加盖公章。

调查证明材料一般应采用函调方法,要从严控制派人外出调查。凡能函调解决的,就不要派人外出调查,能就近调查解决的,就不要往远处调查。

发函调查证明材料时,一律使用统一格式的函调证明材料信和函调回信。对外调手续不完备的,有关党组织可不予受理。政审材料一般由政审对象所在党支部出具并盖章,同时加盖上级党委公章。

外调证明材料

外调证明材料对象:主要指配偶、父母(其他社会关系中有历史问题也要提供)。

发展对象的配偶、父母在本村(社区),且党组织对其情况清楚的,可不另做证明材料,但要在上述政治审查材料中较详细地反映出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现实工作表现。由党组织派人或发函外调形成书面材料。

其他注意事项

一般由社区、村或者单位党支部开具证明材料,证明被调查人员的姓名、年龄、以及在特定时期中的表现和政治倾向,现实中的表现,有无犯罪经历及改造情况等。然后由其上级党委(不是党总支)审查后盖章。寄回给调查单位。

入党外调的亲属包括:家庭成员(父母、爱人、成年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兄弟姐妹、叔叔、伯父、舅舅、姨),一般只对关系密切的主要的一两人进行函调,不必全部函调。外祖父母一般不必函调。

建议:

在进行入党外调时,务必严格按照党组织的程序和要求办理,确保手续完备。

尽量通过函调方式解决问题,以节约人力财力。

在外调过程中,要保持客观公正,确保收集到的证明材料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