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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去哪里申请

离婚申请通常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以下是离婚申请的基本流程:

申请

自愿离婚的夫妻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提出离婚申请。

申请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双方的结婚证

户口本

身份证

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在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初审

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离婚冷静期

初审通过后,进入30天的离婚冷静期。

在这期间,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最终审查

领取离婚证时,民政局进行最后的材料审查。

需要提交的材料通常包括:

双方有效身份证

结婚证

户口本

每人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离婚协议书

《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离婚证发放

审查通过后,民政局将登记离婚,并发给离婚证。

请注意,离婚申请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联系当地民政局获取最新信息。此外,离婚协议书应当明确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