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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哪些手续

离婚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分为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手续

证件准备

户口簿

身份证

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

申请与受理

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再次申请与审查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颁发离婚证

诉讼离婚手续

起诉状撰写

原告需撰写民事诉状,详细阐述离婚原因、诉求及双方基本情况,诉状需打印并手写签名

提起诉讼

将诉状及相关证据提交至被告住所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进行立案

法院立案庭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通知原告缴费

法院审理

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对案件进行审理,听取双方的陈述和意见

法院全面审查双方的证据和陈述,并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生效

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即为婚姻关系解除之时

建议

协议离婚:适用于双方均同意离婚且无纠纷的情况,流程相对简单快捷,但需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

诉讼离婚:适用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有纠纷的情况,流程较为复杂,耗时较长,但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强制力。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可以更高效地解决离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