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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孕妇怎么赔

辞退孕妇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具体赔偿如下: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 × 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 2倍。

经济补偿金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期工资损失赔偿 (部分地区支持):

在一些地区,如广东的部分案例中,法院支持孕期女员工除获得双倍经济补偿金外,还可要求公司赔偿孕期、产假期间以及哺乳期的工资损失。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责任

如果孕期女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应当继续履行。

公司可能要支付自违法解除之日至恢复履行期间的工资损失。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建议

如果孕妇不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孕妇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即赔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标准×2。

如果孕妇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孕妇还可以选择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主张自违法解除之日至恢复履行期间的工资损失。

在实际操作中,孕妇应当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辞退通知等,以便在劳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证明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