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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启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新京报讯(记者陈琳)4月14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针对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问题,该局开展为期10个月的专项整治,严查严打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为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梳理农村地区常见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及防范要点,发布“避坑指南”。

此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聚焦原料污染、制假售假、欺骗误导消费等突出问题,针对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中交易市场、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等重点场所,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销售“三无”“山寨”食品、虚假宣传和违法宣称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呼吁广大消费者,如发现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可随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或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七个拒绝”选购原则,帮助消费者规避风险:

1.拒绝购买过期食品

购买预包装及散装食品时,务必仔细核对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确保选购食品在有效期限内。

2.拒绝购买“三无”食品

认准包装上清晰标注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SC编码)等信息,确保食品来源正规可追溯。

3.拒绝购买“山寨”食品

警惕价格异常低廉、名称包装与知名品牌高度相似(如“康帅傅”“粤利粤”等)的仿冒产品,避免因外观混淆误购。

4.拒绝购买假冒食品

注意包装细节,凡出现颜色暗沉、图案模糊、字体歪斜或印刷瑕疵的食品,可能存在假冒风险,需谨慎选购。

5.拒绝购买虚假宣称功能食品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普通食品宣称疾病预防(如预防冠心病)或保健功能(如减肥、壮阳等),此类宣传多为虚假夸大,切勿轻信。

6.拒绝购买假冒进口食品

选购进口食品时,应查看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核对中文标签是否标注原产地、境内代理商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无中文标签或信息不全的产品需警惕。

7.拒绝购买掺杂掺假肉类

购买生鲜肉及制品时,务必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避免购买颜色异常(发黑、发绿)、有腐臭或刺鼻气味、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均价的产品。

“防坑四句诀”,助力消费者快速掌握选购要点:

正规渠道首选:优先选择具备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的商超、便利店或官方平台,从源头降低风险。

外观气味把关:观察食品色泽、形态,闻辨气味,杜绝购买变质、有异味或感官异常的食品。

标签信息必查:重点核对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贮存条件、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签内容,不买无标签或信息模糊的产品。

购物凭证留存:妥善保存购物小票、订单记录等凭证,以便出现问题时依法维权。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