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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胡某(在校大学生),被抓!

【来源:新闻坊】

在互联网高度普及的当下

大学生作为网络世界的活跃群体

本应是网络文明的传播者

然而

却有极个别同学因法律意识淡薄

好奇心越过了法律红线

把AI当成了犯罪的“外挂”

陷入了网络犯罪的深渊

网络配图

据公安部网安局7日消息

近日

公安网安部门侦破一起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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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胡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非法入侵了学校某系统并获取两万余条该校学生个人信息,后利用AI技术向其中的两千余名学生发送骚扰短信。

网络配图

为寻求刺激、炫耀技术,胡某通过之前发现的某小程序存在的技术漏洞,利用AI编写程序,把其中盗取的上千余名学生的手机号码在该小程序上批量注册账户,后将短信验证码篡改为淫秽内容发送至学生本人,对其进行短信骚扰。

目前,犯罪嫌疑人对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相关法条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安部提醒:

AI技术本为造福人类,而非犯罪的“帮凶”。真正的技术高手不是在暗处窃取信息的“黑客”,不偷窥他人隐私,不利用技术作恶,网络空间有迹可循,屏幕后的黑手终究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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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新闻坊综合公安部网安局

本文编辑|小门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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