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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空白合同、隐瞒实际贷款金额…浙商银行被罚70万元

4月1日,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被罚款70万元,此外,该行部分员工也因涉及非正常资金往来而受到警告和从业禁令。

具体来看,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有:一是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中签订空白合同,向保证人隐瞒实际贷款金额;二是员工与客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

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客户经理陈高平,因在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中签订空白合同,向保证人隐瞒实际贷款金额,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

另一名员工,柴明明,时任浙商银行杭州未来科技城支行客户经理,也因与客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收到警告。

据浙商银行年报,浙商银行资产总额达3.33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78%;全年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86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21%。吸收存款余额1.92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87%。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6.50亿元,同比增长6.19%;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51.86亿元,较上年增长0.92%;2024年末,该行不良率下降到1.38%。

业绩突飞猛进的同时,浙商银行违规与罚单却如影随形。今年1月,因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设置不合理存款考核要求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重庆分行合计被罚1850万元,共8位责任人受到处罚。据不完全统计,浙商银行及其分支机构2024年累计收到监管罚单近30张,合计罚没金额超过1100万元。

潇湘晨报·辣椒财经记者李鑫智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