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私自转账给第三者54万元?法院:全额返还!
婚姻存续期间,丈夫擅自赠与第三者大额财产,妻子发现后起诉第三者能要回吗?近日,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婚内出轨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

阿敏(化名)与老金(化名)系结婚30余年的夫妻。2022年8月,阿敏意外发现丈夫自2019年起与第三者小静(化名)频繁交往,保持婚外情关系。更令她震惊的是,丈夫在此期间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等方式累计向小静支付了多笔钱款。
面对婚姻与财产的双重背叛,崩溃过后的阿敏迅速冷静下来,果断收集证据,并将第三者小静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庭审中,案件争议焦点集中于转账性质认定、赠与效力判定及返还范围确定。
究竟老金转给小静多少钱款?法院是如何确定具体金额的?经办法官钟丹燕介绍,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包括第三者的微信账号、支付宝账号,以及初步的转账记录,申请由法院去调取,“法院这边去函到支付宝、微信的支付平台,将数据调出并核实到最终数额。”最终,根据阿敏向法院提交的相关银行交易流水和调取到的微信、支付宝等平台的转账记录,2019到2024年之间,老金累计向小静转账54万余元。
依据2025年2月1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七条规定,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为此,可以认定,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跟婚外的第三者保持不正当的关系,向第三者赠与财产的行为,就是违背了公序良俗,应当为无效的,那么作为妻子的一方,她起诉要求第三者返还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是予以支持的。结合本案,老金在婚姻存续期间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小静在明知对方婚姻状态情况下接受赠与,双方行为均已构成民法典禁止的“违背公序良俗民事法律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老金的赠与行为无效,小静应当返还款项54万余元及利息。
法官提醒,夫妻间的忠实义务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定义务。尽管赠与行为通常基于双方自愿,但出轨一方为维系不正当关系而处置共同财产,既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亦冲击婚姻家庭伦理,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此类行为不仅需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及重婚罪等刑事追责。树立正确婚恋观、守住道德底线,才是对人生真正的负责。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惠法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莫伟浓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