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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具备哪些条件

房产买卖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和程序:

合同当事人资格

一般主体要求: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特殊主体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

意思表示真实

房屋买卖行为应当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签订的房屋买卖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

合法性

房屋买卖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房屋状况和手续

房屋必须属于可转移的不动产,且房屋手续齐全、产权明晰。土地情况清晰,市政规划无影响,福利房屋合法,物管费用无拖欠,中介公司无违规,合同约定明确。

其他相关条件

商品房现售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已通过竣工验收;拆迁安置已经落实;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物业服务方案已经落实。

总结来说,房产买卖需要满足合同当事人资格、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性、房屋状况和手续合法以及其他相关条件。这些条件旨在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维护市场秩序。建议在实际操作中,详细审查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