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司法错误
司法错误是指 在司法过程中,由于法官的过错导致的裁判错误。这种错误通常涉及法官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或其他司法活动中的故意或过失行为,并因此严重损害了裁判的司法性,包括结果的公正性、过程的公正性和裁判主体的中立性。司法错误是再审程序中应当纠正的错误类型,而非司法错误的其他裁判错误则通常被排除在再审程序之外。
司法错误的概念与再审依法纠错的原则和理念相适应,旨在确保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它与其他相关概念如冤假错案、误判、司法不公、程序失灵等有明显的区别,并在语义内涵上较为适中,能够包容多种具体的司法错误类型,如有过错的司法错误与无过错的司法错误、程序性司法错误与实体性司法错误等。
此外,司法错误的发生机理涉及人的有限理性、非理性因素、法律发现的复杂性、法律推理的或然性、证明过程的法定性以及司法程序的价值性等多个方面。
综上所述,司法错误是一个具有特定涵义的综合性范畴,主要指由于法官过错导致的裁判错误,这类错误在再审程序中应当得到纠正,以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