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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医院证明哪些手续

收养医院证明的相关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收养申请书 :收养人需要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说明收养意愿和收养目的。

证件和证明材料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收养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无子女证明等。

收养人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其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如果是收养社会福利院弃婴,还需提供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健康检查证明,以及在县级以上报纸刊登的《公告》。

亲属关系证明:

如果收养的是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人需要提交与送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委托收养书:

如果一方不能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需要出具经公证的委托收养书。

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并提交收养协议。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收养人的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等。

综上所述,收养医院证明的相关手续主要包括提交收养申请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委托收养书、收养协议等。建议收养人在办理收养手续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以确保收养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