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什么可以享受
劳动者可以依法享受以下各类社会保险待遇:
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提前退休条件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疾病保险待遇:
劳动者在患病或负伤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获得必要的医疗和经济支持。
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因工致残或患职业病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康复和经济补偿等。
失业保险待遇:
劳动者在失业期间,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生育保险待遇:
劳动者在生育期间,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遗属津贴: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可以继续享有遗属津贴。
此外,根据《宪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实施宪法有关规定的一个具体体现,属于有关保障民生的兜底性制度安排。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失业、生育等情况下,均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这些待遇由法律、法规规定,并且必须按时足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