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首页 > 常识 >

纪检有哪些方面

纪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党的纪律检查

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

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以及群众对党员的检举和控告。

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成员要坚持党的原则,带头遵守党规党法、实事求是、廉洁自律。

政府机构的监察

监督检查政府机构和政府系统公职人员的纪律执行情况。

查处违纪党组织和党员,以及政府机构和公职人员的违法乱纪行为。

出具见面材料并要求被调查者签署意见及姓名、盖手印。

将处分文件、调查报告以及本人检讨分别送到相关部门进行存档。

重点监督

监督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被贯彻执行。

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是否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入党宣誓承诺。

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在财务收支、财产申报以及廉洁从业方面的纪律和自律情况。

监督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是否规范,是否有违反群众利益的作风问题。

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在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防止权力滥用。

建立干部廉政档案,记录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的表现,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案件审理与归档

根据案源线索展开外围调查后讨论立案,将立案通知书下达至本人及其单位。

依据调查组立案初查结果撰写初查报告。

向上级纪检机关提出申请与公安、检察院、审计等单位协查案件取得相关证据,撰写案件终结调查报告。

将旁证材料、调查报告界面材料等资料分类送至审理室,按照相关条例对案件进行定性量纪。

通知被调查者处理情况并要求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