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能开假的病例证明
开假的病例证明是不合法的行为,并且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和第六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需要病假时,应当持病历向病房、门诊或急诊的医生申请开具病假条,并由医生签字或签章及医院办公室加盖公章后方才有效。
医生只能给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病假条,并且在病历、门诊登记表上做好记录以备核对。病假条必须经医务科加盖公章才有效。此外,医生开具的病假条应当包括医院名称、疾病证明书、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工作单位、诊断情况、就诊科室、医嘱及建议、医师签字以及年月日等信息。
因此,建议您如果确实生病需要请假,应当持真实有效的病历和医生开具的病假条,并加盖医院的公章,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获取病假证明。不建议通过非法途径购买或制作假的病例证明,以免违反法律规定并受到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