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什么违法类
安全生产的违法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警告: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可以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罚款:
对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以处以罚款的处罚。
责令改正: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可以责令企业或个人限期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非法所得,如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等,可以予以没收。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企业,可以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
暂扣或吊销许可证: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企业或个人,可以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
拘留:
对于严重危害安全生产的行为,可以采取拘留的处罚措施。
关闭:
对于严重违法且拒不改正的企业,可以采取关闭的措施。
其他行政处罚:
包括由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管理规定:
如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
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配备应急救援器材:
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必要的应急救援组织或未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属于违法行为。
故意提供虚假安全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故意提供虚假安全信息,危害生产安全。
免除或减轻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属于违法行为。
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经营单位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属于违法行为。
重大责任事故案件:
涉及重大责任事故的案件。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案件:
涉及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案件。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件:
涉及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的案件。
危险物品肇事案件:
涉及危险物品肇事的案件。
消防责任事故、失火案件:
涉及消防责任事故和失火的案件。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案件:
涉及不报或谎报安全事故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