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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什么违法类

安全生产的违法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警告: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可以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罚款:

对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以处以罚款的处罚。

责令改正: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可以责令企业或个人限期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非法所得,如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等,可以予以没收。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企业,可以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

暂扣或吊销许可证: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企业或个人,可以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

拘留:

对于严重危害安全生产的行为,可以采取拘留的处罚措施。

关闭:

对于严重违法且拒不改正的企业,可以采取关闭的措施。

其他行政处罚:

包括由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管理规定:

如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

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配备应急救援器材:

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必要的应急救援组织或未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属于违法行为。

故意提供虚假安全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故意提供虚假安全信息,危害生产安全。

免除或减轻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属于违法行为。

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经营单位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属于违法行为。

重大责任事故案件:

涉及重大责任事故的案件。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案件:

涉及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案件。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件:

涉及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的案件。

危险物品肇事案件:

涉及危险物品肇事的案件。

消防责任事故、失火案件:

涉及消防责任事故和失火的案件。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案件:

涉及不报或谎报安全事故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