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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办理找哪个部门

户籍办理通常需要联系公安机关的户政管理机构,具体可以是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局的户政管理科。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业务应由这些部门负责。

材料准备

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户口簿及复印件;

结婚证或离婚证(如适用);

出生医学证明(婴儿出生登记);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等。

办理流程

对于新生儿,可在婴儿常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户口迁移时,通常需要先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注销一般发生在公民死亡后,需在葬前或一个月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

注意事项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户主负责申报户口登记;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户口登记的内容如需变更或更正,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请根据您的具体需求,选择合适的户籍办理地点和准备相应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