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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税归哪个管

偶然所得税是对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取得偶然所得的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依法向 地税纳税;向个人支付偶然所得的单位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不论在何地兑奖或颁奖,偶然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一律由支付单位扣缴。

具体来说,如果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或中国体育彩票并中奖,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应以全额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税。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因此,偶然所得税的纳税地点一般为支付单位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例如,如果奖金由省体彩中心发放,则由省体彩中心代扣个人所得税,并向省体彩中心所在地税务机关(一般是省会城市某个区的税务局)代缴。

建议在兑奖或颁奖时,向支付单位咨询具体的缴税事宜,以确保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