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书面证据有哪些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或图形等形式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在司法实践中,书证有多种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合同书:
包括各种合同、契约等,用以证明双方或多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公文书:
如政府文件、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具有法律效力,能够证明特定法律事实。
私文书:
如信件、电报、电传、便条等,用于证明个人或组织之间的通信内容。
租赁契约:
用以证明租赁关系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结婚证:
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及其相关事实。
房产证:
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及相关权利。
商标:
证明商标的权属及使用状况。
运输单据:
如提单、运单等,证明货物的运输过程及所有权。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交通事故的责任方。
各种收费票据:
如医疗收费票据、运输收费票据等,证明相关费用的发生及支付情况。
调解协议: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协议,用以证明双方就特定事项达成的共识。
其他书面材料:
如遗书、遗嘱、保证书等,用于证明特定人的意愿或承诺。
书证的特点在于其通过书面材料直接表达思想内容,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可靠性。在质证时,应注意审查书证的制作者是否真实,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出自法定机关,以及与其他证据是否存在矛盾等方面。
建议在实际案件中,当事人应尽量提供原件或原物,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如有困难,可以提供复制品、照片、副本等替代品,但需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