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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要哪些证明

提取住房公积金通常需要以下证明:

身份证明 :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证明:

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婚姻状况证明

婚姻关系证明(未婚或离异者需提供相关证明)。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公积金时)。

房产相关证明

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发票或收据(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所有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二手房)。

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建造自住住房)。

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大修自住住房)。

贷款相关证明

购房贷款合同。

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租赁证明

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租金支付凭证(支付房租)。

其他特殊情况证明

出境定居证明(出境定居)。

户籍注销证明或户口迁移证明(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未就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

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提取原因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