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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文书如何纠正

当行政处罚文书出现错误时,纠正方式取决于错误的性质:

小瑕疵或笔误

可以直接向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更正。

严重程序错误或实质性内容错误

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具体纠正措施:

编号、字迹、日期、印章等错误

以局正式文件作出说明。

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

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问题

以局正式文件作出说明。

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原《行政处罚决定书》。

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适用法律错误

以局正式文件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书》。

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原《行政处罚决定书》。

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事实错误或证据不确凿

以局正式文件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书》。

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原《行政处罚决定书》。

重新调查核实违法事实,补充完善证据。

重新履行处罚告知程序。

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注意事项:

纠正后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严格依法制作,确保法律权益不受损害。

如果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存在错误,行政机关有义务主动改正,并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